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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用历1535年11月25日早上10点。

宏明岛。

其实也不算是宏明岛主岛,而是它的群岛之一,岛屿面积不大,海岸线大体是一个开口的圆形,直径大约5、6公里左右,难得的是岛中心有一处较小的天然淡水湖,解决了整个岛上所有生物的饮用水问题。

没错,所有生物。

包含现在王越手上提着的一只被燎打晕的野猪。

“你说说你说说,这种海岛上怎么会有野猪呢,奇了怪了。”夏新晋揉着腰说道。

“好问题,不过我更关心这只猪是烤来吃还是熏肉干。”王越嘴里叼着烟,单手提着这大约百公斤重的野猪,一时间犯了难。

就在刚才几人去湖边观察地形的时候,一头通体黝黑的野猪毫无征兆的从背后的灌木丛冲了出来,把夏新晋直接顶进了湖里,亏得他进化者体质,不然这一下估计得在床上躺半年。

至于为什么要观察地形?

他们准备在湖边建造一栋房子,之前准备的居住地没考虑取水问题,导致他们必须得每天往返取水,实在是有点麻烦。

王越第二怕的就是麻烦,说白了就是懒。

第一怕的当然是被抓去回收。

“烤来吃吧,熏肉干我在家乡吃的快吐了。”燎在旁边插了句话。

红发少女自从那天过后便一直跟着王越一行人,还扬言不打败他就不走了。

她甚至为此还正儿八经的交给了夏新晋1000块伙食费!

钱不钱的当然无所谓,夏少爷就喜欢旅途中多个美少女作伴,而陆青的意思则是放她走有可能会暴露自己几人的位置,如果不打算杀了她的话带上她便是最好的选择。

有理有据,令人信服。

但燎给出的这个理由王越是非常抵触的,打败我?那你干脆在这个岛上跟我结婚然后生一堆小孩好了,这可能性比较大。

当然这只是腹诽,可不敢说出来的。

夏新晋吐出一口烟,侧过头对着燎问道:“你家乡?扎依勒市?那里也有野猪吗?”

“没有野猪。”燎看夏新晋的眼神就像看个神经病,但她从不说你是神经病:“我们那儿是草原,大家都烟熏牦牛肉。”

“...”这妞啥都好,就是没啥幽默细胞,夏新晋有槽吐不出,点头表示我知道了,他嘴里含着烟,点头的动作带着烟头的明火看起来像在空气中写了个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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